波茨坦公告發表于1945年7月26日,全稱《中美英三國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簡稱《波茨坦公告》或《波茨坦宣言》。 這篇公告的主要內容是聲明三國在戰勝納粹德國后一起致力于戰勝日本以及履行開羅宣言等對戰后日本的處理方式的決定。
1945年7月17日,蘇美英三國首腦在柏林近郊波茨坦舉行會議,會議期間發表對日最后通牒式公告。由美國起草,英國同意。中國沒有參加會議,但公告發表前征得了蔣介石的同意。蘇聯于1945年8月8日對日宣戰后加入該公告。
波茨坦公告共13條,主要內容有:盟國將予日本以最后打擊,直至停止抵抗;日本政府應立即宣布所有武裝部隊無條件投降;重申《開羅宣言》的條件必須實施,日本投降后,其主權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由盟國指定的島嶼;軍隊完全解除武裝;戰犯交付審判;日本政府必須尊重人權,保障宗教、言論和思想自由;不得保有可供重新武裝作戰的工業,但容許保持其經濟所需和能償付貨物賠款之工業,準其獲得原料和資源,參加國際貿易;在上述目的達到、成立和平責任政府后,盟國占領軍立即撤退。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裕仁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軍投降。
掃描二維碼
關注官方微信